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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 阳 市 职 称 改 革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筑职改〔2010〕189号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类
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建人通[2010]280号)转发你们,并就贵阳市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至7月29日(8:30至11:30;14: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都司高架桥房地产大厦)。
二、报名要求
1、填写《贵州省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附件1,可在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zc/>或贵阳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gyjsw.com.cn/>下载)。
2、(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申报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计算机、外语条件按原贵阳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筑人通[2009]8号)和《关于2010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筑人通[2009]68号)。两文件可在贵阳人力资源网查询;(5)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自述(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6)本人近期同底一寸照片4张。
三、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在贵阳市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领取,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报名时告知。
四、证书办理
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将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gzjs.gov.cn)、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gzrs.gov.cn)网站上公示7天。贵阳市考生请登陆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zc/)查询资格证书办理的相关事宜。
附件: 《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黔建人通〔2010〕280号
关于做好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专院校,中央在黔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2010〕371号)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考代评”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会同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全省从事建筑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和参加考试,达到规定的合格标准,方可取得相应资格。
(三)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地点、统一评分标准和统一合格标准。
二、报考条件
凡需晋升建筑工程类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分别同时具备以下报考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一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中专毕业,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工作五年以上。
(二)工程师:
1.获得理工类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以上;
2.获得理工类双学士学位(其中之一必须具备相关专业学位),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得理工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4.获得理工类大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五年以上;
5.获得理工类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担任助理工程师七年以上。
(三)需要转任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新岗位工作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直接报名参加相应资格的考试。
(四)原在乡镇企业系统获得建筑工程类相应中、初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晋升或转任的,可按照“报考条件”中相对应的报考条件进行申报。
(五)2010年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公需科目“创新能力建设”考试合格成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还须提供《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继续教育学时达到规定的72学时以上。
三、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
(一)专业设置: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设11个专业,分别为:1、建筑工程管理(含建筑材料、建筑机械、工程管理);2、建筑结构;3、城乡规划;4、建筑专业(含建筑学、建筑装饰);5、建设工程造价;6、风景园林(含绿化);7、暖通与燃气;8、给排水;9、岩土工程;10、建筑电气;11、市政工程。
(二)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设《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各科目具体内容详见《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编定。
(三)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四)需要购买《考试大纲》的考生,可在报名时到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大楼2301室)和各市(州、地)报名点联系购买。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一)考试时间:2010年11月7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00《基础理论》
(二)考试地点:全省统一在贵阳市设置考点,考点分布详见考试准考证。
(三)报名方式:今年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报名,均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点按省直和市(州、地)两级设置。省直报考人员在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省建设厅办公大楼2301室)报名,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26日至7月30日(双休日除外),报名咨询电话:0851—5360336、5360321,联系人:赵老师、邓老师。
各市(州、地)报名时间及地点由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商定后组织实施。各市(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在2010年8月6日前将报名情况汇总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准考证》发放时间:在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费凭据于10月19日至10月22日在贵州省建设教育协会(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大楼2301室)领取,各市(州、地)报考的考生《准考证》领取时间由各报名点在报名时通知考生。
五、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填写《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见附件)。考试人员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同意推荐报考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试人员属非公有制单位的,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后,还需经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填表内容后,在人事档案存档单位栏中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需按规定进行年审)、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申报中级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提供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有效期内的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达到免试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5)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专业自述(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6)《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含“创新能力建设”成绩,创新能力建设学习考试事项,请咨询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电话:0851—6817739,联系人:刘标金、张文斌;(7)本人近期同底一寸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要求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对省直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本地区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在报考人员的《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因资格审查不严而致使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考试环节的,由组织报名部门承担责任,该考生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伪造学历、资历等弄虚作假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资格考试违纪受查处的,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
六、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职称评审费的通知》(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审核的标准收取;中级每人250元;初级每人80元。
七、证书颁发
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名单将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www.gzjs.gov.cn)、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gzrs.gov.cn)、贵州省建设人力资源网(http:// www.gzchrn.com.cn)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省直合格考生由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文确认任职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各市(州、地)合格考生由各市(州、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任职资格,并颁发资格证书。合格人员的《贵州省建筑工程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由行文单位加盖公章后,存入申报合格人员档案。
全省建筑工程类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将考试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及时通知到专业技术人员,以便考生报考。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登记表 201025161125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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