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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0-4-30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三创一办”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贵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体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09]9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贵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08]13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重点任务进行督察的通知》(黔府办函[2009]66号)有关精神,为全面落实“三创一办”工作任务,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目标,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规范整顿建筑市场、燃气市场、房地产市场为着力点,把“三创一办”工作与提高干部执行力,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实现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城市总目标。

二、实施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三创一办”的工作方案、目标及要求,全力推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全面、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成立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长:任筑江、李豫川

副组长:强仕超、胡元华、刘 强、张太炳、吕 鸿、谢树瑜、赵广利、刘 朱、于 泉、罗 袁、杨长新、耿乙峰

员:各区、市(县)建设局局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创一办”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宣传组、督促检查组。

(一)综合协调组

长:强仕超

员:童 昕、郭明辉、罗纯虎等

(二)信息宣传组

长:罗

员:童 昕、郭明辉等

(三)督促检查组

长:赵广利

员:于及铭、张家祥等

为确保“三创一办”各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为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顺利举办做好服务保障。特制定《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攻坚方案》、《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攻坚方案》、《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方案》,设立相应组织机构(见各单项《方案》)。

四、工作任务

(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认真传达“三创一办”相关精神,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局机关、局属各单位认真做好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格落实门前三包;

(三)开展争做文明市民、“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等活动;

(四)进一步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五)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六)深入持久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各项无障碍设施建设。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制定出台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机构。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新闻报道,让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形成合力,共同完成“三创一办”各项工作目标。

(二)全面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认真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做好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逐项对照、逐项整改,确保全面达标。

(三)达标检查

领导小组对照目标任务和责任分解的标准和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开展达标检查,对工作资料整理立档情况进行同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完成和全面整改。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工作组及成员在局“三创一办”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总责,指挥“三创一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工作组及其成员具体落实好所涉工作。

(二)建立制度

1、建立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原则每月召开2次工作情况布置会,传达有关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研究工作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安排布置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期扎实推进。

2、建立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突破性工作进展以及需要提请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通报,确保各工作组及成员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目标任务的执行情况,推进工作顺利实施

3、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各工作组要有确保专人负责,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投入,确保“三创一办”工作不受日常工作的干扰,顺利完成目标任务。

(三)严格考核

“三创一办”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局将与各部门、区、市(县)建设局签定专项目标责任书,局纪委采取周查、月考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度、工作质量进行督促检查,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单位实行“三令”(整改令、督查令、告诫令)督办制度。

(四)严格奖惩

局“三创一办”领导小组对各工作组及成员进行全面督检,对行动迟缓、问题较多的下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领导责任;对工作中表现突出,工作积极,完成任务好的要给予奖励。

附件:

1、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创一办”领导小组名单

2、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创一办”攻坚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