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及房屋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审查职责
(二)、审查工作流程

(三)、施工图送审须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须知
1、受理部门
1.1 资料受理: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阳市新华路23号5楼,电话:5817333转80504)(以下简称“交易中心”)
1.2 业务受理: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贵阳市新华路23号14楼,电话5843586、5817333-81407)(以下简称“市设质站”)
2、应提供的资料
2.1 委托书(1份)
2.2 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带原件和壹份复印件);
2.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4 规划局已经批准的方案总图(带原件及壹份复印件);
2.5 规划局已经批准的单体图(带原件及壹份复印件);
2.6 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一般工程项目如无,可不报送,壹份);
2.7 设计、地勘合同书(带原件,并备壹套复印件);
2.8 施工图设计文件:
1)总平面图、建筑(2份);结构、给排水、电气、建筑、暖通图(1份)。
2)市政工程全套图(各1份)。
3)边坡支护全套图(各2份)。
2.9. 结构(或其它工种)计算书(1份);
1)计算书中必须注明所使用计算软件名称。(1份)
2)结构计算书必须完整并有设计人员签名,以及校对、审核人签名,并应加盖设计单位技术章。
2.10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
3、办事程序及时限
3.1 申办单位备齐上述有关资料,按顺序整理好后,交交易中心窗口。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接收资料之时,马上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料收条,交业主。
3.2 对申办单位报送的资料无缺漏的,交易中心应在半个工作日内移交到设质站。
3.3 设质站在2个工作日内对报送资料进行政策性审查。政策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⑴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⑵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4、施工图审查对外窗口
4.1 送审施工图在五楼交易中心8号窗口。
4.2 取审查意见在15楼1504房,李工处。
4.3 送反馈审查意见及修改通知单、修改图等在15楼1504房,李工、顾工处。
4.4 取施工图审查收费意见单在15楼1504房,刘工处。
4.5 取审查完毕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修改通知单等相关文件在14楼1407房,方工处。
审查意见回复须知
建设单位:
1、请将建筑、结构、水、电(暖)的审查意见交原设计单位答复、修改或补充。地勘审查意见交原地勘单位答复、修改或补充。
⑴、答复意见应针对各专业的专家审查意见的审查顺序逐条回答并填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反馈单”(注:不能用“现场”协商解决等方式代替修改通知)。
⑵、对“反馈单”中同意修改的内容应附上相应的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图以及相关计算书。(设计人员、工种负责人签字齐全并加盖单位有关印章)。另出修改蓝图的,应签上修改日期,图纸栏目内应注明“修”并说明原图是否作废。修改图纸请新晒蓝图,不能用白图代替。
2、请业主及时把勘察、设计单位的各专业“反馈单”一式二份及设计修改通知单(或图)一式五份返回我站。
3、建设单位在送“反馈单”时,需再带5套施工图或5套地勘报告(我站将其中一套归档)到我站。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我站将在四套施工图或4套“地勘报告”加盖“贵阳市工程设计质量监督站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4、我站的施工图审查工作日不包括设计、地勘单位回复、修改时间。
5、在“反馈单”以及修改通知单、修改图送达到我站后,我站在2个工作日内,将对“反馈单以及修改通知单、修改图”的审查情况反馈业主。
6、审查工作进行情况,可电话查询。电话:0851-5813641
(四)、审查委托函及各类表格样张
附件:
审查委托函及各类表格样张.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