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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照公告时间,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2、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3、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4、 招标人写出最终确定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报告,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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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
本程序依照《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建设部第89号令、七部委12号令和贵州省的有关招投标法规制定。
一、 建设工程报建登记
建设工程经批准立项后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登记。
注:依据《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第十条。为减少业主办事程序,在业主提出招标申请时一并操作。
二、 招标申请
1、 具备条件
(1) 按照国家规定已经批准立项且有计划批文;
(2) 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 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以其他技术资料;
2、 填写申请书和领取招标公告样本。
3、 招标申请书送招标办备案,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
三、 招标公告发布
1、
招标申请备案后,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计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意见执行,同时在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国工程建筑信息网上发布。
2、 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发布公告和投标报名时间间隔应在三天以上,报名时间不得低于半个工作日。
四、 投标报名
1、 按照公告时间,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
2、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并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3、 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7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4、 招标人写出最终确定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报告,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五、 招标文件编制
1、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结合招标文件范本,自行或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的内容
(1)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文件编制、提交、修改、撤回的要求、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有效期、开标的时间和地点、评标的方法和标准等。
(2) 该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3) 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4) 投标函的格式及附录;
(5) 拟签订合同主要条款;
(6) 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材料。
3、 招投标人将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改正。
4、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接受人,并同时报招投标管理机构备案。
六、 标底编制
招标人没有标底的,应当依据国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要求编制标底。
七、 投标
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2、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八、 开标、评标和中标
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贵阳市的建设工程招标开标应当在贵阳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内进行(三县一市除外)。
2、 开标有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招标人参加。
3、 开标程序按照89号令的第34条执行。
4、 评标:
(1) 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一般应当在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投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对评标结果签字确定。
(3)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阐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意见。
5、 定标。
(1) 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30日前确定中标人。
(2)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招标办书面提交招标投标情况报告。
(3) 招标办收到书面报告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招标人可以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4)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7日内向招标办备案。
以上条款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主要环节、时限和操作方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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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备案程序
1、 领取并填写工程项目报建登记表。
2、 填写工程招标申请表。
3、 填写招标公告在制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在交易中心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4、 招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接受投标报名,并进行资格预审。
5、 招标人推荐投标申请人,并写出资格预审报告,同时报招标办备案。
6、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同时报招标办备案。
7、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召开标前会、答疑会、踏勘现场并作好文字记录。
8、 招标人在交易中心接受投标书,同时组织开标、评标。
9、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在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3的专家组成评标小组。
10、 评标小组严格按照评标办法评标,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11、 招标人写出招标情况报告,交招标办备案。
12、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凭中标通知书办理其他建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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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报建登记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贵州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和《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按以下程序建设工程报建登记。
一、 建设单位到交易中心报建手续厅领取《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二、 填报《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一式二份,并携带以下资料:
1、 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
2、 资信证明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有关手续。
三、 单项合同在50万元以上,应到招投标工程经现场踏勘无违章行为的,转办招标手续。
四、 单项合同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经现场踏勘无违章行为的,立即按规定办理有关质量监督、安全监督、交纳规费、施工许可等手续。
五、 资料齐备,1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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